随着短视频的快速发展,一些自媒体博主利用脚本冒充社会新闻、制造虚假事件、编造虚假人物来博取流量、谋取私利。相关违法行为在网络上引发公愤,严厉打击是共识。近日,媒体账号“宋宇飞”发布了一系列“悬赏寻救星”视频,引起网友广泛关注和讨论。 “宋雨霏”账号自8月21日发布第一个视频以来,已累计发布10余条长度不等的短视频。每个故事都描述了寻找“救世主”的过程。其中,8月21日,账号“宋宇飞”发布了第一条视频,声称自己在海滩溺水身亡,被一名男子救起,目前悬赏20万元为其寻找“救星”。这期间,《寻找高薪救生员》等短视频》被陆续发布,引起热议,不少视频获得数万点赞。由于剧情一波三折,他录制的视频被不少网友质疑为夸大剧本。有网友表示:“没有最终结论,应该严惩他!”调查结果显示,宋雪和贺龙为宋雪捏造了一个假“溺水女”人设,目的是为了让宋雪了解真相。 “出名”是为了吸引眼球、聚集追随者、赚取利润。 “创业”后,吴某辉、林某艳、宋某制作了一系列“溺水女子寻找救生索”的假视频,通过销售产品和广告来获利,欺骗了众多网民的关注和同情。这种行为改变社会秩序,扰乱社会秩序,对网络环境造成负面影响。目前,两人包括 宋雪、何慕龙已被行政拘留依法对陈某深、吴某辉、林某阳、宋某等四人处以罚款。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在法制教育课堂中有下列行为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: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有期徒刑或者五百元以下罚金。 (一)以散布谣言、谎报险情、传染病、警情或者其他方式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。 (二)释放假爆炸物、有毒、放射性、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剂等危险物质,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。 (3) 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威胁要开枪、爆炸或释放危险物质。警方提醒我们,网络不是法外之地。博客流量无下限,不建议恶意冒充。公安机关将对网络上散布谎言和恶意谣言采取严厉措施!也呼吁广大网民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在网上散布各类谣言、虚假信息的违法行为,共同构建透明的网络空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