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“重庆参加聚餐十人逃跑,其余不付钱”事件引发热议,相关话题登上热搜榜第一。
据媒体报道,12月4日,10人聚集在重庆市九龙坡区一家餐厅吃饭,共消费1262元,但晚餐后,只剩下张某一人。
当餐厅要求张某付账时,张某声称这次聚餐是朋友聚会,对方应该付钱,但自己付不起。
监控录像截图显示,餐厅内有10人一起用餐。
餐馆老板陈先生绝望了,向警方求助。据陈某介绍,警方介入后,张某当场签署了一份承诺书,承诺在下午6点前支付欠款。保存您的 ID 以供第二天使用。
Según informes de los medios del 13 de diciembre, 张记述妥协escrito a mano indicando información个人,el lugar de la comida y la cantidad,y también prometió“asumir todas las responsabilidades legales si el pago no se realiza en la fecha acordada”。不过,陈说,到目前为止,张先生还没有兑现他的承诺。记者多次尝试联系张某等就餐嘉宾,但均未得到回复。
餐厅向警方报告了这一事件,警方随后赶到餐厅进行了干预。
陈先生表示,该餐厅目前正准备对张某提起诉讼。
张先生等人的消费明细
餐费谁负责?
翻译律师
北京蓝泰(上海)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徐红梅律师表示,餐厅有权向留守的张先生索要餐费或餐费。 10人的共同消费相当于民法典中规定的“多数债务”。作为债权人,餐厅可以要求支付连带债务中的所有费用或者。本内部共享协议不能与餐厅接收付款的权利相冲突。张先生签署了一份明确表明其付款意愿的宣誓书,进一步确认了自己的付款责任。因此,餐厅可以向该人收取全额餐费。
无论决定何种法律关系,该承诺都是张先生真实的意思表示,具有法律效力。你不公正的悔改是一个承诺。如果餐厅违反协议,您可以提起诉讼,要求履行付款义务并索赔损失。张先生付款后,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向其他九人追偿部分费用。
徐红梅强调,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,一起就餐的10人与该餐厅签订了餐饮服务合同,属于连带债务人,对餐费1262元承担连带责任。若无明确约定或有明显过失因无法确定每个人的责任程度,应按照公平原则均分,每人承担126.2元。
如果有人能够证明自己的消费与其他人的消费存在显着差异,他们就可以主张调整自己的参与。如果有证据表明某人明确表达了“请客”的意图,则该人将支付全部餐费,而无需其他人分享。然而,如果没有明确的意向声明,就不能推定该聚会是宴会的一部分。共同责任仍需按照集体消费公平原则确定。
资料来源:中国青年报、重庆电视台“天天630”、红星新闻、发记日报等